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在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起并审议。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即将问世!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新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分别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将被替代,不再保留。
需要重点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大致修改内容
一、物权编
物权编在规定物权法的总则性规定(一般规定)时,删除了《物权法》第1条、第2条第2、3款、第5条、第7条及第8条。考虑到表达的准确性、明确化,修改了部分表述。
新增居住权,明确居住权以满足居住生活需要为目的。居住权的设定主要采取意定的方式,即通过合同和遗嘱的方式设定。在担保物权部分,“担保物权一般规定”与“留置权”两部分没有作修改,变革主要出现在抵押权、质权上,对抵押权的修改补充尤其显著。需关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享有承包权,承包权经过流转,由承包人取得经营权。
二、合同编
合同编有较大的调整,从《草案》的规定来看民法典吸收了不少司法解释和学术研究成果,对许多规则进行了完善和创新。合同编分为三大部分: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通则部分增吸纳了债法中关于债务履行的规则并增设了合同的保全一章。通则部分比较有争议的修改是未再规定无权处分条款。典型合同部分增设了四类合同,分别为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
三、人格权编
人格权单独作为一编是草案的一大亮点,该编下设六章,详细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等权益,并规定了人格权保护的一般规则。
四、婚姻家庭编
《草案》增加了有关近亲属与家庭成员、日常家事代理、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婚内析产、登记离婚审查期等制度,修改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等。将《收养法》纳入了婚姻家庭编。新增亲子关系的鉴定,主要解决生物学意义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新增离婚冷静期,确保理性离婚。
五、继承编
继承编共4章45条,吸收了部分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民众关心的遗嘱效力等问题,草案均给予回应,并进一步完善了继承人宽恕制度、法定继承人范围、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遗产管理人制度等规定。
六、侵权责任编
以《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编纂的“侵权责任编草案”总体上较为成熟。其中对于自甘风险、自助行为、精神损害赔偿及惩罚性赔偿、个人提供劳务中的损害赔偿、网络侵权责任、医疗侵权、高空抛物等重大制度调整需要特别关注。